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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招聘教师、财务、工勤人员

一、学校简介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创办于2003年,现有未来海岸、体育中心、京口、嵩屿、思齐五个校区,是厦门市规模最大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实行紧密型集团化办学模式。

学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坚持“示素质教育之范、育全面发展人才”的办学定位,秉持以“九年影响一生”为核心的系列办学理念,传承以“自信自强 惟德惟能”校训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不断丰富“九年一贯、五育融合”育人体系。

学校办学成绩突出,育人成果丰富,是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获得全国“四有好老师”公益行动团队奖。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三)专业对口,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四)教师岗位需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五)拥有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地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三、岗位需求





(一)非在编教师初中:英语1名、物理1名小学:语文1名、英语1名、科学1名(二)顶岗教师初中道法1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6日-6月30日)初中信息1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6日-6月17日)小学美术2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6日-5月17日;2023年2月6日-6月7日)小学英语2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6日-6月30日)小学语文1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6日-6月30日)小学体育1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25日—6月30日)小学数学1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6日-6月30日)小学科学1名(顶岗时间::2023年2月6日-6月30日)(三)其他非编岗位财务1名工勤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1.报名方式:简历发送至42347724@qq.com,邮件主题:应聘学科+姓名。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用“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完成即截止报名。(二)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符合条件后,将通知参加面试。(三)面试地点及考核方式1.面试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京口校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考核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3.面试时请携带3份简历,入校请出示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通过闽政通扫码登记。4.考虑疫情因素,外地应聘者可申请线上面试。(四)体检与聘用根据面试和面谈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将组织该部分人员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本次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享受福利待遇





(一)非在编教师岗位要求与待遇1.符合我校校编教师(非在编)聘用条件的应聘者,2022-2023学年下学期暂聘用为校聘教师,考核合格者2023-2024学年统一转为校编教师。校编教师享受与本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包括工资福利、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干部选拔、培训交流等。其他应聘者录用为校聘教师(非在编),享受校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校聘教师基础工资为在编教师80%,绩效工资、奖金和工会福利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可参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干部选拔、培训交流等。校聘教师工作突出的,可按学校规定转为校编教师。2.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条件的享受相关人才引进生活补贴;符合厦门市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人员可享五折租房补贴。(二)顶岗教师聘期与待遇1.我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为顶岗时间;2.待遇根据教师职称、课时量以及担任班主任情况具体确定,一般在6000元(含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左右;3.合同期满,学校有岗位需求,顶岗期间考核优秀者可继续留用或转为非在编教师。(三)财务岗位招聘条件与待遇1.有财会类专业大专以上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有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有网上报税经验,有一般纳税人会计工作经验,熟悉银行业务操作流程;3.熟悉财务处理程序,熟练财务软件及 office 办公软件,了解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4.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5.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可续签,具体待遇面谈。(四)工勤岗位招聘条件与待遇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2. 根据岗位需求应聘者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仪表端正,身体健康,为人稳重,有团队精神,能适应周末上班工作;3.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岗位要求的技术能力,有电工证书或其它相关技工证书;4.有事业心、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防范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偶发事件;5.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可续签,具体待遇面谈。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592-3532969,咨询或简历投递邮箱:42347724@qq.com。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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